为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根据《关于支持驻榕院校共建毕业生就业驿站办法(试行)》(榕人社综〔2024〕161号)文件精神,经多方沟通后,市人社局拟与福州大学、福建理工大学等24家驻榕院校共建高校毕业生就业驿站。现将各高校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院校名称 | 序号 | 院校名称 |
1 | 福州大学 | 13 |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
2 | 福建理工大学 | 14 | 福州工商学院 |
3 | 福建农林大学 | 15 | 福州理工学院 |
4 | 福建医科大学 | 16 |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5 | 福建师范大学 | 17 |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
6 | 闽江学院 | 18 |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7 |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 19 |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8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20 |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
9 |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1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
10 | 福建商学院 | 22 |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
11 |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3 |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
12 |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 24 |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各高校有不适合建设就业驿站的情况,可拨打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电话0591-83849356进行咨询、反映。
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