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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崎上休养所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1 浏览量:194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崎上休养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编外工作人员

  (一)岗位职责

  1.具备熟练的舞蹈及编排能力,有老年人舞蹈教学或相关服务经理者优先;

  2协助开展军休干部相关服务及日常行政辅助工作;

  3.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舞蹈学或舞蹈编排相关专业优先;

  3.性别要求:不限;

  4.其他要求:中共党员优先,退役军人及军属优先。

  (三)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龙赋大厦10层崎上军休所。

  (四)招聘流程及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本人的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及近期(6个月内)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电子版)作为附件,以“XXX(姓名)应聘材料”命名,并于2026年4月23日前发送至2732761238@qq.com,如有准备简历,可随同报名表一并发送。后续相关事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进行通知。

  2.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和后续聘用。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即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面试及资格复核。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最终按照面试最高分择优录取。

  5.通过面试人员应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薪资待遇及联系方式

  实行劳务派遣制合同管理,试用期壹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正式与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发工资3000元/月,并缴交五险一金。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18305919803,0591-87410770。

  

附件: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崎上休养所劳务派遣报名表.xlsx

  

  

  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崎上休养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