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工作需要,拟向社会诚招1名服务员、1名驾驶员,主要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编外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以下附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曾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配偶和子女移民国(境)外或取得国(境)外居留身份的;
(8)家庭成员、主要关系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9)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0)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二、工资待遇
(1)应发月薪3900元左右,享受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2)请休假制度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工作地点
福州市乌山路
五、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退工。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截止日期:2026年5月13日;
(3)现场报名地点: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环路6号605室);
(4)应聘报名人员携带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以上三份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近期1寸彩照3张,若报考驾驶员岗位须提供C1或以上有效驾照。
应聘人员报名后,经简历初筛、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面试通过的人员予以体检和政审,最终择优录用,未进入相关招聘环节的人员不再单独通知。
咨询报名电话:87827822、87821923转分机823或81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