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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5 浏览量:693


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6日,是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是经福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授权对福州市公共停车场及江南片区道路停车泊位进行经营管理的专业型企业,并同福清市、闽清县、连江县、长乐区、高新区等县区合作运营当地静态交通管理项目。目前,华榕泊车公司已对福州市区及周边县区道路泊位和公共停车场近20000个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收费管理。公司始终坚持运用行业领先的管理技术,结合创新的经营管理模式,打造国内首屈一指的华榕泊车管理品牌。因业务发展需要,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招聘综合交通协管员1名。

一、选聘岗位

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综合交通协管员1名。

二、选聘岗位职责

开展巡逻防范、疏导维护交通秩序;纠查劝导城区车辆违停违法行为;道路停车泊位巡逻检查、后勤综合服务等。

三、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身体素质;

5、学历、工作经历等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要求;

6、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7、具有符合拟任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符合拟任岗位任职条件,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岗位任职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拟任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等。

(二)任职资格

1、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45周岁以下;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4、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能适应户外工作。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其他任职资格条件详见《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5、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国有企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国资集团官网、华榕集团官网、泊车公司公众号、福州人事人才网等渠道发布。

五、选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简历筛选、选拔评价、健康体检、背景调查、录用审批、入职签约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企业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真实的报名登记表,即《应聘表》(附件2)word版及签字扫描件各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

(4)《社会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签字版扫描件;

(5)《应聘人员亲属回避承诺书》(附件4)签字版扫描件。

线上提交报名材料的将以上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企业报名邮箱(fzcspark@163.com)。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508861

(二)简历筛选

按照选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资料进行初选。资格初审结束后,将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三)选拔评价

综合交通协管员考虑到该岗位特殊性,由人力资源部与运营管理部(泊车公司)进行初试,经初试超过71分以上的人员,交由交警相关部门组织考察评价并将拟聘用人员向我司发函推荐。

(四)健康体检

拟聘人选名单需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查实所提供材料不实者,取消聘用资格,由后续递补人选进行体检。

(五)背景调查或考察

对社会招聘人员开展背景调查或考察,主要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工作能力、道德品质等相关方面进行了解核查,对应聘者提供的简历内容和面试信息进一步核实。

(六)录用审批

本次招聘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录用人选,综合交通协管员根据交警相关部门推荐名单,经公司支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通知办理试用手续。

(七)入职签约

向拟录用人员发出录用通知,告知录用信息、入职时间及应提供的入职证明材料。入职证明材料经验证无误后,办理入职手续,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取消录用资格后,可由后续递补人选递补。

六、对选聘工作的监督

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委员对选聘过程全程监督,泊车公司纪检委员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91-87801650

附件:

附件1: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应聘表.docx

附件3:社会应聘人员承诺书.docx

附件4:应聘人员亲属回避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