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自主创业,根据《福建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73号)和《福州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榕人社规〔2023〕3号),我局拟定了《福州市创业导师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2323129184@qq.com;
2.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719,邮编:350000,联系电话:0531-8730579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
附件:《福州市创业导师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