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劳动力和人
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要点》精神,吸引更多的优秀留学
人员和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和项目落地福州,我市将举办第二届“
榕城杯”福州留学人员创业大赛。
一、大赛主题
福纳英才·留聚榕城
二、大赛时间
报名: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23日
初审:2023年1月
决赛:2023年2月
三、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
中国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
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易道智谷人才驿站
(三)协办单位
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四、大赛形式及地点
大赛采取网络申报、线上+线下决赛的方式举行。
线下决赛地点:待定。如遇疫情等原因将以线上方式进行决赛。
五、参赛对象及条件
1、报名参赛的留学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在海外或台港澳地区
大学、科研院所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②具有1年及以上海外访学
经历的海外访问学者;③具有1年及以上海外工作经历的硕士及以上学
位人员。
2、项目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围绕我市“六城五品牌九行
动”,聚焦数字经济、生物医药、乡村振兴、新型材料、海洋经济、
闽都文化等产业发展需要。每个参赛个人或团队限报一个参赛项目。
已获得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或往届“榕城杯”福州留学人员创
业大赛资金支持的项目和个人不得再次申报。
3、申请人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
之一,且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投资30%以上。申请人和已注册的
企业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大赛分成长企业组和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申请人企业注册地需
在福州市,工商注册时间在自大赛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初创企业组
申请人企业需在福州市外注册或待注册,且有意向来榕落地发展。
六、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按照决赛得分高低,各设一至三
等奖若干名(一等奖总分需达80分以上、二等奖总分需达70分以上,
其中一等奖最多不超过1名,二等奖最多不超过2名,三等奖最多不超
过3名),两个组获奖项目最多不超过12名。
奖金设置: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奖励资金主
要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
七、赛程安排
(一)注册报名:大赛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赛人员登录福州人事
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首页“高校毕业生专区”—“我要
创业”—“福州留学人员创业大赛”板块,在线填写相关申报信息,
并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材料。①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②最
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
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扫描件。
2、创业证明材料。①创业计划书;②个人业绩证明材料。
3、企业材料(仅成长企业组提交)。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近一
年财务报表;③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清单;④企业纳税清单;⑤已完成
备案的企业章程。
同时,上述提交材料请装订后邮寄至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916)。
(二)项目初审:由大赛组委会抽取对口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
有报名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按照报名项目数的50%选出一批优秀项目进
入决赛答辩阶段。
(三)决赛阶段:按照“8+8”(8分钟PPT演示+8分钟互动问答)的模
式进行路演展示,决赛原则上要求申报人参加路演,确因疫情原因无
法到场参加答辩的进行线上路演。
八、资金发放
决赛结束后,市引才中心会同各县(市)区人社局对获奖项目组织专
家实地考察,确认申请人及其企业落地、运营情况的真实性。成长企
业组自决赛结束后即开展考察;初创企业组获奖项目须在自决赛结束
后6个月内落地福州,未在规定时间落地视为自动放弃比赛名次及奖金
。初创企业组实地考察时间待项目落地后另行安排。
考察组从项目落地推进情况、资金投入和盈利情况、团队建设情况、
获得科研技术成果及重大奖励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考
察合格、考察不合格和考察延期。实地考察合格予以发放资金;实地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入选资格,不予发放资金;考察延期的,予以保
留入选资格一年,暂不发放资金。
九、补充说明
1、本次大赛不对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2、参赛选手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所提交的创业项目相关材料不得存在
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及资助资格,追回已
资助资金。涉及参赛项目产权及相关法律纠纷的,由参赛选手自行承
担一切责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主办方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
整或终止比赛。
4、大赛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未
尽事宜,另行通知。
5、赛事咨询:
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0591-83211265、87119523。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