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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医院引进学科带头人(团队)相关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2 浏览量:8

  根据医院学科发展需要,福州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团队),招聘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待遇

  (一)提供安家费(50万元起),按照“一人一议”方式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任免流程,聘任中层管理岗位。

  (三)其他待遇:

  1.享受专业技术岗位补助每月2000元;

  2.纳入医院分层次人才培养对象,享受人才培养基金;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等。

  (四)根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等精神,可申报认定人才层次并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见附件1-2)。

  (五)引进学科带头人(团队)在享受待遇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二、引进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国家,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精神,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责任事故;

  (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原则上副高50周岁及以下,正高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四)具有本专业5年及以上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验;

  (五)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技

  术水平在省内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得到同行公认;

  (六)在市级医学会(医师协会)专科分会或者专委会任主任委员、在省级医学会(医师协会)专科分会或专委会任副主任委员及以上或学组组长、在省级中医医药学会专科分会或专委会任副主任委员及以上。

  

  三、考核

  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团队)须与医院签订《任务协议

  书》,履行相应的工作任务及服务期限。

  

  四、报名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学历电子备案

  表(学信网查询)、执业医师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的照片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fzzyyrsk@163.com),邮件以“学科带头人+姓名”命名。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91-87678565(谢老师、吕老师)

  联系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25号福州市中医院综合楼三层人事科

  

  附件:附件1: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docx

附件2: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