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了《福州市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fzrccb@163.com;
2.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2号楼人才服务科,邮编:350000,联系电话:0591-8385305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
附件:福州市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