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最新资讯

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30


  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福州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5名。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综合秘书岗位(1名)

  1.能胜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文件管理、党群业务等工作,熟悉相关领域政策法规。

  2.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判断和应急问题处理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需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法学类、文学类、管理类等专业。具有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办案秘书岗位(4名)

  1.能胜任仲裁案件的立案、咨询、接待、调解,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及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与仲裁庭、当事人、代理人等进行沟通。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熟悉仲裁法、民商法及相关法律领域。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强,没有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仲裁事业,遵守单位各项制度规定,具备承担相应岗位的能力,能够独立处理各种工作任务,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4.技能要求:出色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准确起草文书。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时间管理能力,能够在高压环境下高效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投递邮箱(gl@fzslwpq.com)。

  3.报名材料:

  (1)《招聘报名登记表》(须附1寸免冠彩色相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相片。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的人员参加后续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予以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该比例达到3:1但低于10:1(含10:1)时,采取直接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若高于10:1,则组织笔试,以10: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比例1:1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调查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录用。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年收入可达10万元左右(含国家政策规定交纳的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六、其他事项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

  2.招聘公告及后续考试等环节中需要公开、公示的,通过福州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n)、福州仲裁委员会网站、福州仲裁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

  3.咨询电话:0591-87827822-852、0591-83359053。


附件:报名表.docx

  

  

  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