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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直属单位联合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26-05-06 浏览量:1592


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直属单位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联合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1、福州市二轻鞋革工业公司:本企业为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直属集体企业,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位于鼓楼区杨桥中路97号,目前主营业务为厂房出租等。

2、福州市无线电六厂:本企业为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直属集体企业,成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太平巷34号,目前主营业务为厂房出租等。

3、福州第二电器厂:本企业为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直属集体企业,成立于上世纪60年代,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公园路9号,目前主营业务为厂房出租等。

二、招聘岗位及应发薪资

具体岗位及要求等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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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根据单位经营状况及薪酬管理制度享受十三薪激励,具体发放条件、标准及时间以直属单位的薪酬管理办法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报名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名。

(4)身心健康,体态端正,无纹身、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5)上岗前应解除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曾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主要关系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9)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11)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查看招聘公告

在福州市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s://www.fzrsrc.cn/)及“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查看。

(二)报名时间

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环路6号6楼612)。

2.联系方式:林先生87821895转810

(三)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持以下材料现场提交至报名地点:

1.报名人员报名表1份;

2.报名人员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照片1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须额外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

5.本人持有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与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对于长期服务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单位可结合编制情况及管理要求,设置转聘通道,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可转为直属单位直签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一)每位报名者只能报名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报名无效,接受调剂的报名者将有机会调整至其他岗位),报名时需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名岗位条件的方可报名,报名者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经核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若录用人员上岗未满一个月离职,将会根据本次招聘最终排名进行人员递补。

(三)报名者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直属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