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一线工作动态

中心志愿者参加新《环保法》宣传暨屏东社区“环境之友”志愿者组织成立活动

发布日期:2014-12-31 浏览量:16119

      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作为全国唯一的生态示范区,为迎接新《环保法》的颁布实施,深入学习、贯彻新《环保法》,福建省环保厅、环保协会倡导各社区组建“环境之友”志愿者团队。

      12月31日上午,中心环保志愿者参加了“新《环保法》宣传暨屏东社区‘环境之友’志愿者组织成立活动”,本次活动由局调研员黄震同志带队。活动现场既有理论解读又有互动示范:“环境之友”总干事介绍了“环境之友”组织架构及后期活动安排,环保工作人员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环保酵素团队现场进行酵素制作宣讲及发放环保酵素礼品。

      中心志愿者在现场与社区居民积极互动:在倡议展板上签名,并引导更多社区居民现场加入“环境之友”志愿者组织;发放环保单页及环保纪念品,并发起倡议:环保要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以社区为起点,学习、宣传新《环保法》提倡健康生活,推动环保型社区建设。